去年3月26日,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我市举办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保护优秀案例示范点调研项目专家会议暨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对南通家纺市场版权保护促进家纺产业繁荣发展的调研项目正式启动。签约仪式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官员对调研的方式、内容和时间安排提出了要求。根据国家版权局和江苏省版权局指示,我局根据中外专家的意见制定了调研提纲,经修改审定后,多次组织项目组成员赴两大家纺市场组织实施各项调研任务。今年11月份调研报告经反复修改,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过中外专家论证修改后,定稿文本送呈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准,按时、按计划提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2009年12月10日至12日,应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创意产业司司长根切夫的邀请,受国家版权局委托,江苏省版权局局长徐毅英率中国版权代表团一行11人(南通市方面有3人随团,分别是:项目协调委员会成员、南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徐仁祥,项目工作组组长、南通市版权局局长范平,项目工作组成员、南通市版权局版权管理办主任顾翔)专程赴日内瓦访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部,并正式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交《南通家纺市场版权保护调研报告》,听取对该报告的意见。现将代表团出访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高度重视南通家纺市场版权保护调研所取得的成果,代表团受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有关方面的热情接待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副总干事王彬颖、助理总干事克拉克分别会见了代表团全体成员,创意产业司司长根切夫专门安排了一天半的时间,组织有关专家听取调研情况的汇报,并对此项调研在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的成功实施给予积极评价。作为此项调研项目的外方专家,美国经济学家联合会首席经济师塞维克专程从华盛顿飞赴日内瓦参加汇报会,在仔细阅读英文文本的基础上发表了肯定性的意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官员和外国专家还就文本的完善和南通经验的推广宣传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高级专员刘杰、国家版权局办公厅副主任蒋茂凝、版权管理司国际处处长邓玉华全程参加了代表团在日内瓦的会谈。参加会谈的还有江苏省版权局局长徐毅英、江苏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处处长陆幸生、南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徐仁祥、南通市版权局局长范平、南通市版权局版权管理办公室主任顾翔,以及四川、福建等省、市版权管理部门的同志。
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官员和外国专家对南通家纺市场版权保护的调研报告充分肯定,对调研成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调研方法可供在世界范围内推广运用,调研文本堪称经典,具有示范意义
会谈开始前,刚刚赴任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助理总干事的克拉克首先致辞,对中国版权代表团的到访表示热烈欢迎,他认为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专家和顾问及中国的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调研项目。该项目的成功实施,说明版权保护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产业繁荣、人民富裕的经验与做法不仅对中国广大地区和发展中国家有重要意义,而且南通的创造性做法写进报告,在WIPO组织专家在文字上根据国际惯例和阅读习惯进一步加工后,将向世界各国推出,南通作为中国一个地区对于世界性的知识产权保护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此,他向中国的同事们表示热烈的祝贺。
调研项目协调委员会主席、代表团团长徐毅英在致词中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南通调研中所给予的大力指导和支持表示感谢,就国家版权局领导和江苏省、南通市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在调研工作中所给予的高度重视和支持进行了介绍,她着重汇报了2009年9月23日在南京召开的调研报告专家论证会以后项目组所开展工作的情况,并就下一步对于南通调研报告英文文本的完善、南通经验的宣传推广问题阐明了看法。项目工作组组长、江苏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处处长陆幸生就调研采取的方式、方法和调研报告文本完成情况介绍。项目工作组组长、南通市版权局局长范平着重汇报了南通方面所做的工作,表示将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南通家纺市场版权管理,巩固版权保护成果。
在听取了各方的汇报后,根切夫说:“南通调研所取得的成果使我感到惊喜,调研的进度非常快,从三月份中国国家版权局和WIPO签署合作协议到9月25日调研报告讨论稿经专家论证后,会议结束至10月15日拿出送审稿,证明工作效率很高,工作非常努力。我看过项目组好几个版本,每一个版本都有很大的进步,增添了更多更好的阅读点,体现了中国同事的缜密思考和辛勤劳动。我现在看到的是一个非常好的调研报告,看上去很完整,无需再增加新的内容了。他认为:
1.现在这份非常详尽的调研报告,达到了WIPO的要求,调研工作非常成功,主要内容和结论完全可以和世界各国分享。
2.调研报告中使用了大量的数据作为事实部分的支撑,说明了政府和市场主体各部门都对调研工作提供了支持,给类似的报告提供了范本。因为没有数据支持,事实就不会是强有力的,不管是中国或者是世界其他国家的学者,只要研究了这些数据,都会认为报告中所展示的现象是真实可信的。
3.从这份报告中可以得出两个经验,版权保护的成功,需要满足许多条件,在这个报告中较全面地、系统地分析了这些条件:一是系统的法律框架支撑,二是各级行政机关强有力的支持,包括管理、执法、交通、仓储、物流、研发、服务等等,项目组将这些数据很好地进行了整合分析,条理非常清楚。
4.从这份报告中获得的经验,可以证明版权保护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市场繁荣所需要的条件和支持,比如数据获取和基层管理者、生产经营者的深入调查,两者的有效结合,才能获取真实的、详细的、书面所看不到的第一手资料,增强调研的可信度。
5.从这份报告中根据篇章结构、纲目的安排列出的一系列表格,数据统计资料佐以证明,一份成功的调研需要这些统计资料加以说明,这个调研报告提供了很多好的经验,WIPO和中国政府就很容易开展下一个项目的调研,也将采用江苏南通调研这种文字加列表的形式来进行。
6.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作为整体对于经济发展的贡献,比如专利、商标、原产地品牌保护等知识产权体系的建立,以及文化方面的影响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在这个报告中有广泛的涉及。这些研究都超出了版权保护的范围,体现了报告的视野更开阔,反映的面更宏观。说明除版权保护外,其他综合因素促使南通家纺产业的蓬勃发展的积极作用。
美国专家塞维克先生在仔细研读调研报告英文文本后说:“看到这个调研报告,我很惊喜。从开始工作到目前所取得的成果,调研报告全面清楚地反映了我们所进行的工作。在我所看到的类似调研中,这是份独一无二的、很特别的、很典型的报告。我读过很多调研报告,也写过很多调研报告。这个报告之所以特别和典型,是因为全面反映了版权保护是如何促进市场繁荣和经济发展的,清楚地解释了原因,展示了成果,这对于其他知识产权的研究者是很重要的。这份报告提供的信息是多元的:首先是为政策的制定者提供了版权保护的积极成果;其次是经济学家和研究者用什么样的方法,能够得出报告中的结论;第三是中国其他行业人员也会有兴趣读这份报告。由于读者的多样性,报告全方位、多角度地反映了我们对版权保护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市场繁荣所作的研究,使各种不同需求的读者了解我们干了什么,怎么干的,为什么这么干 对于读者而言,61页(指英文文本)的调研报告,用大量的图表、照片,很清楚地显示了南通市场通过版权保护是如何繁荣、发展起来的,报告提供了令人信服的细节,至少有以下因素值得重视:第一,地理环境;第二,历史传承;第三,经济条件;第四,法律配套。不同的读者均能从这些章节的阅读中得到有益的启示,版权保护作为促进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作用凸显。研究这些要素,使读者明白,统领四大要素最重要的是市场生产本身的需求。如果没有市场繁荣发展对于版权保护的迫切需要,市场的有序发展就缺少拉动力,没有版权保护的拉动,市场很难做到繁荣、有序、健康发展。报告中令人信服地显示了版权保护促进了市场繁荣,促使了家纺产品品种的丰富、质量的提高,比较好地阐述了版权保护和市场繁荣的关系。版权保护是企业利润增长的核心因素,报告从经济学的角度用事实作出了解析,说明了版权保护对经济增长、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南通家纺产业之所以进军世界市场取得成功,就是因为产品质量高、品种多,这些均依赖于版权保护。报告对相关作用之间的说明,为其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借鉴。我对你们所取得的成功感到高兴,调研报告的质量堪称典范。
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官员和外国专家对调研报告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建议
1.为了使这份有价值的调研报告让更多的读者分享,尤其是一些没有更多时间详细阅读报告全文的人了解报告的主要内容、观点和结论,可以分章节做一些摘要翻译成英文,包括主要的内容、调研的目的、说明的问题、获得的经验和结论。这样更便于南通经验的推广宣传,也便于在网络上进行传播。
2.对于每一份图表应当进行编号,并对来源加以说明,让读者知道出处;对于调研对象中出现的公司名称应当在章节末尾注明,为下一次做类似的调研树立样板;报告中涉及到的各类家纺产品摄影图片必须注明作者。
3.建议对每一部分所采取的调研方法,编制一个流程图加以说明,对步骤和方法进行解析。这样做对于今后进行类似的调研提供可资参考的依据。
4.第四部分大量的核心数据和进行的分析非常重要。第四部分第7、8小节的标题应当更准确。第7小节“南通通过版权保护促进经济发展的经验总结”拟改成“在政策方面的总结”,第8小节“南通家纺版权保护需要完善之处和建议”拟改成“对政策的建议”。
5.建议调研报告中增加两份地图:一是通州志浩市场和海门叠石桥市场的大比例尺分布地图;二是周边环境的小比例尺地形图,说明与上海、南京相邻相近的地理区位优势。
徐毅英同志对于WIPO官员和外国专家提出的建议完全赞成,并表示将按照专家意见在2009年底之前对调研报告进行一次调整,修改完善后提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四、代表团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官员就南通经验的宣传推广工作进行了初步磋商
根切夫先生表示,在南通调研报告进行微调完成后,江苏及南通方面应及时就在中国国内的宣传推广问题向中国国家版权局提出方案。至于世界范围内的国际宣传推广问题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会加以考虑。WIPO会组织英文方面的专家对英文文本按照国际惯例和国际阅读习惯进行编辑加工,最后定稿会电传中国国家版权局最后确认。最终的文本,WIPO会以英文形式加以出版,并会组织有关专家撰文介绍南通经验刊载在《世界知识产权信息》杂志上。对于这个报告的英文文本发布形式、组织的活动,可以邀请在座的中国同行参加。估计会有很多人对这个报告感兴趣。如何开展这个活动举办什么样的仪式应当提供国际的视野来进行,让报告为国际社会所接受,还要进行详细的策划。
团长徐毅英表示,江苏将对于南通经验在国内的宣传推广问题尽快向中国国家版权局提出建议。初步设想是在英文文本编辑定稿后,尽快选择国内出版社公开出版南通调研报告的中英文对照文本。她建议国际版本和中国国内版本的调研报告文本拟选择在2010年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举行,因为明年是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大清著作权律》颁布一百周年纪念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著作权法》颁布二十周年纪念日。这个时候举办首发式将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也会产生更加广泛的社会影响。
二○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