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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南通市文广新局 发布时间:2017-03-10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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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南通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中心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南通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编制现状。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三部分南通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南通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通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中心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www.321365.com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以及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进一步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提高预决算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结合本系统预决算公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管理体制、预算分配政策、预算编制程序等管理制度,以及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等管理信息。

  第三条 预决算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积极稳妥、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市局负责本系统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局所属部门预算单位按要求负责本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第五条 市局负责制定本系统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按规定公开本系统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对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第六条除本部门预决算公开管理办法或工作方案在首次制定或修订当年公开外,本系统预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部门(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等情况。

  (二)预决算收支情况,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外,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至少公开三张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至少公开六张表,包括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按规定公开到经济分类科目。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决算总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情况。

  (四)政府采购信息,包括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等。

  (五)按市财政统一部署逐步公开预算绩效信息,在部门预算中公开预算绩效目标,在部门决算中公开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六)按市财政统一部署逐步公开资产管理信息,包括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分布构成、主要实物资产数据和资产变动情况,探索建立国有资产公开制度。

  (七)涉及本部门牵头的市本级政府专项资金,公开财政专项资金政策、项目申报指南、资金分配结果等。

  (八)名词解释。对部门预决算表中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七条按规定在“中国南通”政府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专栏公开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汇总信息。在市局门户网站(http://www.kwcnlaw.com)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分单位公开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第八条经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等其他信息依进程及时公开。

  第九条落实以下保障措施,确保本系统预决算公开工作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预决算公开是依法行政的有力保障。要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的原则,明确分管领导和职能处室,严格划分责任分工,积极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监督,严肃公开纪律。预决算公开是预算法等法律规定部门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要依法及时公开相关预算信息。按时报送预决算公开完成情况。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对预决算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稳妥应对社会舆论。要密切跟踪预算信息公开的进展情况,注重收集社会各界需求,围绕预算信息公开后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采取多种形式积极释疑解惑,主动引导舆论,为预算公开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预决算公开中涉及的重大事项,要做好对社会公众的解释说明工作,解释内容要做到通俗易懂。

  (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涉及依申请公开事项,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受理,对申请内容进行认真分析与研究,按照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要求,严密工作流程,以规范的格式进行答复。

  第十条本暂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南通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艺术创作;艺术研究;艺术学术书刊编辑;艺术咨询服务、艺术创作表演人才培养。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创作

  1、组织重点作者进行创作采风、戏剧观摩活动。

  2、举办创作培训,聘请省内外专家交流讲课,对中青年创作人才进行专业理论知识的培训。

  3、组织重点作者的作品研讨活动。

  4、加工修改剧本《万事家和》,完成剧本《去往幸福》创作,争取在省、市剧本评选中获奖。

  (二)研究工作

  1、组织做好“中国美术南通现象”第二期课题成果编辑出版工作。

  2、组织做好“中国美术南通现象”第三期课题研究方案制订工作。

  3、发掘南通美术重要史料,并开展研究工作。

  4、整合社会力量,打造一支特聘的研究人员队伍,为研究工作开展提供人才保证。

  (三)培训辅导

  1、组织4场文化艺术公开课。

  3、推荐作者参加各类专业和高层次人才培训。

  (四)编辑出版

  1、做好艺术类书籍编辑出版工作。

  2、史志编撰,完成2017卷《南通文化年鉴》编辑出版工作,2017卷《江苏省文化年鉴》(南通部分)编纂工作,2017卷《南通年鉴》(文化部分)编纂工作。

  (五)日常管理

  按照上级工作安排,继续做好人事、工资、财务等日常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党风廉政建设

  根据局统一部署和单位实际,继续抓好单位党风廉政工作、“二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走帮扶”活动,“两个责任”清单制订和组织落实工作。抓好单位作风建设。

  三、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编制现状

  南通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中心为独立机构编制,核定编制人数12人,且财务独立核算。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创研中心收支编制依据预算法及市财政局通财预[2016]25号等一系列财政文件来测算编制。

  第三部分 南通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南通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479.4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16.24万元,下降7%。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总计239.7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39.7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39.7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24万元,下降7%。主要原因是单位去年新增了新进人员,且一名退休老干部的离世,增加了拨款收入。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支出预算总计239.7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20.8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64万元,下降了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及政策性增资的变动而减少。

  2.项目支出13.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3.41万元,主要原因是职能项目运转增加费用。

  3.不可预见费 5.4 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2.42万元,比上年增加0.47万元,主要原因是依据财政部门预算政策文件的要求编制。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8万元。

  1.单位部门预算中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因公出国(境)时,由财政部门根据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出国(境)计划和按标准核定的经费数额追加相关单位支出预算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在部门决算中公开。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8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2017 年度会议费支出预算0.6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2017 年度培训费支出预算0.84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税收财力安排、当年非税财力、专项收入、省补助、动用结余财力。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

  四、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五、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通用项目、职能项目、市立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六、不可预见费:指年初预留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单位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创研中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