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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博物苑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南通市文广新局 发布时间:2017-03-10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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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南通博物苑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南通博物苑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编制现状。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三部分南通博物苑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南通博物苑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通博物苑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www.321365.com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以及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进一步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提高预决算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结合本系统预决算公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管理体制、预算分配政策、预算编制程序等管理制度,以及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等管理信息。

  第三条 预决算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积极稳妥、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市局负责本系统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局所属部门预算单位按要求负责本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第五条 市局负责制定本系统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按规定公开本系统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对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第六条除本部门预决算公开管理办法或工作方案在首次制定或修订当年公开外,本系统预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部门(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等情况。

  (二)预决算收支情况,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外,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至少公开三张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至少公开六张表,包括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按规定公开到经济分类科目。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决算总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情况。

  (四)政府采购信息,包括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等。

  (五)按市财政统一部署逐步公开预算绩效信息,在部门预算中公开预算绩效目标,在部门决算中公开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六)按市财政统一部署逐步公开资产管理信息,包括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分布构成、主要实物资产数据和资产变动情况,探索建立国有资产公开制度。

  (七)涉及本部门牵头的市本级政府专项资金,公开财政专项资金政策、项目申报指南、资金分配结果等。

  (八)名词解释。对部门预决算表中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七条按规定在“中国南通”政府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专栏公开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汇总信息。在市局门户网站(http://www.kwcnlaw.com)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分单位公开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第八条经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等其他信息依进程及时公开。

  第九条落实以下保障措施,确保本系统预决算公开工作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预决算公开是依法行政的有力保障。要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的原则,明确分管领导和职能处室,严格划分责任分工,积极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监督,严肃公开纪律。预决算公开是预算法等法律规定部门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要依法及时公开相关预算信息。按时报送预决算公开完成情况。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对预决算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稳妥应对社会舆论。要密切跟踪预算信息公开的进展情况,注重收集社会各界需求,围绕预算信息公开后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采取多种形式积极释疑解惑,主动引导舆论,为预算公开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预决算公开中涉及的重大事项,要做好对社会公众的解释说明工作,解释内容要做到通俗易懂。

  (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涉及依申请公开事项,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受理,对申请内容进行认真分析与研究,按照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要求,严密工作流程,以规范的格式进行答复。

  第十条本暂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南通博物苑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南通博物苑作为地志性综合博物馆,主要职能为:收藏研究展览历史文物、自然标本,弘扬历史文化,传播自然科学;提供文化休闲场所,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还承担:全市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普查、业务指导、“四有”档案的建立、涉案文物鉴定;《博物苑》苑刊编辑发行;苑网站及南通掌上博物馆的建设管理更新;对南通环濠河博物馆群建设的业务指导。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我苑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导向,坚持“合理利用文物资源,让文物活起来”的理念,为社全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实现中国梦传播正能量。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积极推进发展文博事业,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启动南通博物苑拓展提升建设项目,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力争使我苑工作有新的突破。

   (一)推进重点工作,提高业务水平。

  1、进一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进一步做好免费开放工作;继续打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品牌。紧扣主题,创新思路,做好“5·18国际博物馆日”和“文化遗产日” 的专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公众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激发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共建精神家园的文化自觉。积极争取启动濠南别业张謇故居专题建设,满足更多层次观众的文化需求。做好全苑“江海风韵——南通地方历史陈列”等七个基本展览的开放工作;引进、力争自主策办专题展览引进8个以上,传播历史文化、文物收藏知识,提高观众、市民的艺术鉴赏水平。确保做好各级领导、专家学者、中外嘉宾及普通游客观众群体参观接待工作,让观众共享优秀文化成果。

  继续做好赴社区巡讲及科普巡展工作。参加江苏省文物局组织的文物精品巡回展,增强博物馆文化的影响力。加强与外省市乃至国外的文化交流,要通过“走出去”、“引进来”,开阔专业人员的视野,进一步提升本苑作为中国第一馆在全省、全国,乃至世界范围的影响。

  2、进一步增强文博事业发展活力。切实贯彻文物工作方针,做好我苑现有的物质的与非物质的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积极按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开展可移动文物普查第二期工作;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联系,拓展征集渠道,积极开展文物的征集,力争每年新增50件以上有较高价值的历史文物。在自然藏品方面,力争每年新增20件以上自然标本藏品。

  3、继续做好苑刊编辑出版工作;做好“全国文明单位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市文广新局“文化共享工程数字资源”等工作。

  4、加强与社会文物爱好者的联系,提供文物咨询相关的文化服务,为构建我市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出新的贡献。

   (二)启动南通博物苑提升工程,打造博物苑新亮点

  根据市政府相关纪要,启动“南通博物苑拓展提升工程”,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做好基础规划工作。2017年,力争东部景观、南部景观、张謇故居规划项目建设有启动,有进度,成为博物苑新亮点打造的新抓手。根据我苑园馆一体的特色,加强自然科普、园林景观建设规划与管理,努力提升园林景观品质,提高科普工作水平,使我苑成为我市最有文化品位的文化空间,为观众游客提供更为优质的文化服务。

  (三)完成实施大周界安防设施建设。

  按照公安部门对一级风险单位的要求,我苑已完成大周界安防设施建设设计并已完成政府采购,2017年将克服困难,创造条件,做好对建设工程管理工作。同时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进一步完善我苑安全管理网络和综合防范体系,确保全苑安全管理万无一失。

  (四)积极开拓创新,推进文化产业发展。

  进一步认识博物馆文化产业发展的特点,科学定位,逐步将文创工作纳入到我苑全盘工作发展序列,在政策、体制机制、人员配备和资金投入等方面予以通盘考虑。依托藏品和展览,继续开发独具特色、形式多样的文化产品,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三是精心组织具有地域特色的文物精品展览,同时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实现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三、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编制现状

  南通博物苑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编制67人。截至2017年1月底实有职工人数56人,其中管理人员15人,专业技术人员33人, 技术工人7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73人,临时工 26人,退休留用人员4人,合计161人。

  南通博物苑是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为八个部门,即办公室、藏品部、社会教育部、自然部、园林部、安全保卫部、文物保护部、研究部,还负责市委、市政府委托的对张謇纪念馆、谯楼的日常管理。

  苑内实有车辆三辆。苑设一博文化产业公司。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通财预(2016)25号文件《关于编制2017年南通市本级预算的通知》,结合本苑实际工作,比照2016年经费使用情况,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表。预计2017年将按照编制的预算完成各项工作。

  第三部分 南通博物苑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南通博物苑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1602.03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 400.1 万元,下降 20 %。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总计 1602.03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1602.03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1602.03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400.1 万元,下降 2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支出预算总计 1602.03 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 1195.93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08.93 万元,增长 10 %。主要原因是派遣人员工资纳入基本支出核算。

  2.项目支出 386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509.03万元,下降 57 %。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已纳入基本支出核算,今年项目支出中不再编制此项。

  3.不可预见费 20.1 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 174.11 万元,比上年增加 1.56万元,增长 1 %。主要原因是增加工会经费。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6.63 万元。

  1.单位部门预算中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因公出国(境)时,由财政部门根据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出国(境)计划和按标准核定的经费数额追加相关单位支出预算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在部门决算中公开。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 7.8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7.8 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8.83 万元,比上年减少 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开支。

  (二)2017 年度会议费支出预算 3.35万元,比上年减少   0.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开支。

  (三)2017 年度培训费支出预算 5.19 万元,比上年减少   0.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开支。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税收财力安排、当年非税财力、专项收入、省补助、动用结余财力。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

  四、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五、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通用项目、职能项目、市立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六、不可预见费:指年初预留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单位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博物苑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