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文件 > 部门文件

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 南通市文广新局 发布时间:2016-08-11 字体:[ ]

 

  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建立健全我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4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5〕49号)等文件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创建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抓手,以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突出问题导向,把握关键环节,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开创“两个率先”新局面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先进文化,创新传统文化,扶持通俗文化,引领流行文化,改造落后文化,抵制有害文化,巩固基层文化阵地,促进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坚持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切实履行好兜底线、补短板、保基本、促公平的职责和主导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坚持社会参与。简政放权,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让群众的文化自觉性竞相迸发,文化创造力充分涌流,让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公共文化建设者、参与者和享受者。

  坚持共建共享。加强制度设计和统筹管理,建立协调机制,推动公共文化资源有效整合、优化配置,加强城乡文化联动和跨区域文化协作,突出重点布局、发挥整体优势、提升综合效益。

  坚持创建惠民。以创建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抓手,发挥优势,补齐短板,提高效益,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提高百姓满意度和获得感。

  坚持改革创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突破瓶颈制约,鼓励在理念思路、服务方式、机制体制等方面大胆创新尝试,加快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效能。

  (三)主要目标

  到2017年,在优化提升国家级示范项目的基础上,再打造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示范项目1至2个、有影响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3至5个,各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全部建成国家一级馆,成功创建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到2018年,全市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文化中心)、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全面达标,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1400平方米,居民综合阅读率达90%左右,全市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实用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市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1500平方米以上,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和均等化程度达85%以上,公共文化资源利用率和综合效益达90%以上,居民综合阅读率位居全省前列,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

  1.推进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按照城乡人口分布状况和发展趋势,根据群众公共文化需求,合理布局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实现市有四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县有三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或美术馆),区有两馆(图书馆、文化馆),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其中重点中心镇有文化中心(小型图书馆、文化馆等),村(社区)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市形成以市级公共文化设施为龙头,纵向延伸到县、镇(中心镇)、村的4+1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加快推进南通文化艺术中心建设,改善市文化馆设施条件、强化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加强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在调整行政区划、重新规划村镇、新建和改造居民小区时,做好公共文化设施配套建设工作。

  2.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市图书馆、文化馆作为市级中心馆,指导、支持县(区)图书馆、文化馆开展业务工作;将市区各区图书馆、文化馆纳入总分馆体系,实现市馆与区馆资源共享;整合市区高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资源,积极建立专业分馆。县(区)图书馆、文化馆作为各县(区)总馆,整合各地资源,推进镇(街道)分馆、村(社区)支馆建设。县(区)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围绕标准化定制、专业化生产、均衡化配送、精细化服务、科学化考评、制度化保障的文化惠民要求,构建具有南通特色的文化馆总分馆制服务模式。县(区)图书馆将镇(街道)、村(社区)图书资源管理与服务纳入图书馆总分馆制,统一采购、编目、配送、服务,实行通借通还“一卡通”。到2018年,图书资源共享覆盖率达到100%。

  3.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图书阅读、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综合性文化设施和场所,形成一套符合南通实际、运行良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一支扎根基层、专兼职结合、综合素质高的基层文化队伍,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成为全市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和提供公共服务的综合平台。

  镇(街道)加强综合文化站建设,在载体建设和设施配备上完善标准、加大力度(室内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不低于800平方米),重在完善和补缺;因地制宜整合各类公共服务功能,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效益,指导、组织、协调好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工作。重点中心镇建设文化中心(小型图书馆、文化馆等),在具备综合文化站功能的基础上,拓展服务项目、提高建设标准(室内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不低于1500平方米),打造群众自我创造、自我服务、展现乡景、凝聚乡情、富有乡韵的基层文化阵地。

  村(社区)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统筹公共文化服务和其他服务资源,打造村(社区)公共服务的重要阵地,主要具备“7+5+N”的服务功能(详见附件1《南通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基本标准(2016~2020)》),即:围绕文艺演出、读书看报、广播电视、电影放映、文体活动、展览展示、教育培训等7个方面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统筹整合体育服务、党群服务、行政服务、民政服务、治安服务等5个方面的公共服务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开设“四点半学校”等其他惠民服务功能。设施建设上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进行(室内建筑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不低于600平方米),实现软件与硬件相适应、服务与设施相配套。2016年,全市建成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120个,力争有400个点达标。

  4.推进社会文化设施“进网入系”。将文化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馆、老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以及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等纳入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体系,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体系进行扩容增效。深入推进环濠河博物馆群建设,加快实施南通博物苑拓展提升工程等重点项目,加强统筹管理,不断提高馆际、馆群联动运营水平。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学校的各类文化体育设施及民办博物馆、行业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设施、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场所等向社会实行免费或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向群众优惠开放。在公共文化设施所在地及机场、车站、广场、商场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置公共文化信息发布设施。

  (二)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建设

  1.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城乡均衡。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城乡联动机制,充分利用城市文化的资源优势,有计划、有组织、常态化地开展文化下乡活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提高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内生动力和公共文化服务提供能力,逐步改变城乡不平衡状态,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重点加强重点中心镇文化建设,在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和效益等方面都达到较高标准,对全市农村公共文化建设起到辐射带动作用。深入推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创建工作,打造更多富有人文情怀的魅力乡村。

  2.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区域均衡。对经济薄弱、文化产品供给不足的地区,整合多方资源,集中实施一批数字文化设施、乡土人才培养、流动文化服务的文化帮扶项目,加大人才交流和项目支援力度,进行结对帮扶和精准帮扶。到2018年,全市经济薄弱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达到或超过国家东部地区标准,全市所有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全部达到或超过国家东部地区标准。

  3.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人群均衡。积极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特殊困难群众等提供文化关爱服务。通过政府购买、发放文化优惠卡、消费券等方式,为这些特殊群体提供免费文化服务。开展面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的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服务、展演和科普活动。建立中小学生每学期免费观看2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及定期参观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等长效机制。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文化设施、盲人读物、视听读物和手语解说等服务,扩大公益类电视频道节目手语播出比例。将外来务工人员文化建设纳入常住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基本文化需求。

  (三)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1.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加快推动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准确把握群众公共文化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切实提高文化产品适配度,丰富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发挥各级政府奖的引导与激励作用,鼓励文化生产,创作生产更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优秀文化产品。结合地方特色,引导和支持发展文化旅游、文化创意、民间工艺美术等特色文化产业,开发优质网络文化产品,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积极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健身、科普等文化活动,定期开展特色文化之乡、文化团队、文化家庭、文化标兵评比活动,鼓励群众自办文化,支持读书会、合唱队、舞蹈队、健身队、广场舞等群众文化活动,促进群众自我参与、自我展示、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鼓励各类公共文化机构结合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世界版权日、世界读书日等活动,推出更多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和社会影响力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2.提升公共文化供给质量。把握江海文化个性特征,实施文化精品战略,以“五个一工程”为龙头,组织实施舞台艺术精品工程、重大新闻出版工程、重大题材影视剧创作工程和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确保每年不少于20件作品在省以上重大赛事中获奖,其中获省一等奖或国家奖作品不少于5件。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继续打造以“韬奋读书节”为代表的全民阅读活动品牌,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社会正能量的全民阅读活动。逐步提高各级图书馆图书更新率,增加藏书总量和门类。合理设置韬奋书屋(吧)、社区书屋、职工书屋等基层阅读服务场所,推进阅报栏(屏)、书报亭标准化建设,鼓励车站、机场、公园、宾馆、商场、银行等公共场所提供“图书角”等免费阅读空间,支持实体书店开展公益阅读活动,建立健全覆盖城乡、方便群众的阅读服务设施体系,不断提高“书香南通”建设水平。

  3.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品牌。优化提升环濠河博物馆群国家级示范项目,积极打造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示范项目1至2个,充分发挥示范项目的典型引领作用,培育带动一批公共文化服务创新项目和品牌。进一步打造惠民活动、艺术培训、展览展示等公共文化服务品牌,提高“濠滨夏夜”、“文化江海行”等品牌项目知名度、影响力和辐射力。有效整合“我们的节日”、江海志愿服务等精神文明建设特色品牌,扩大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对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公共文化服务展示月”、“五月风”文艺展示月、“家庭文化节”、基层文艺巡演、高雅艺术进社区、非遗进校园等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根据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不断丰富项目内容,创新项目形式、服务方式和手段,持续做优做强品牌。

  (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发展

  1.探索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新途径。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意见和目录。简政放权,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捐建、捐资助建和独资兴建公益性文化设施,以冠名资助、合作举办、出资协办、参与承办、提供服务等方式参与重大公益性文化活动。根据政策,对免费开放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和民办文化机构,执行居民用电、用水、用气价格。鼓励群众自办文化,为社会力量兴办的公益性文化实体、民间文化团体、群众文化团队,提供政策扶持、业务指导和专业培训。鼓励由政府投资、资助或拥有版权的文化产品,无偿或优惠用于公共文化服务。

  2.完善公共文化事业单位管理运行机制。按照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理顺政府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之间关系,探索管办分离。全面推进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经费保障制度改革。创新运行机制,市图书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理事会制度,文化馆、博物馆等逐步推行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和理事会制度,吸纳各方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

  3.创新文化社团和文化志愿者管理办法。加强对文化行业协会、文化基金会、民办非企业文化单位等非营利文化组织的引导、扶持、管理和监督,促进规范有序发展。建立文化志愿者有效化储备、规范化管理、常态化服务、品牌化培育和项目化配置的管理运行机制,探索具有地方或行业特色的文化志愿服务模式,健全文化志愿者选拔招募、服务管理和激励保障机制。对接江海志愿者信息平台,完善文化志愿者注册登记系统和文化志愿服务数据库。加强“江海志愿者”、“非遗保护志愿者”、“全民阅读志愿者”、“金种子送艺志愿者”等文化志愿服务队伍,有针对性地开展文化志愿服务。积极推动专业艺术院团、艺术院校等建立健全文化志愿服务下基层制度,鼓励艺术家、专家学者、优秀运动员等社会知名人士参加经常化文化志愿服务,构建参与广泛、内容多样、形式丰富、机制健全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

  (五)强化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

  1.丰富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资源。继续推动公共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馆藏产品数字化加工,实施古籍整理、保护与阅读传播数字化工程,整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资源,开发特色和专题数字文化产品。大力发展数字网络出版,推进电视节目制作播出的数字化、网络化、高清化,到2018年,实现市级播出机构自办电视频道高标清同播。加强公共文化大数据采集、存储和分析处理,科学规划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建设分布式资源库群,不断提高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打造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平台。统筹实施数字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建设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广播电视覆盖、数字农家书屋、移动图书馆、手机图书馆、自助图书馆、党员远程教育等项目,拓宽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来源渠道和传输渠道。加强广播电视台(站)、发射台、监测机构建设,积极推进无线数字化和有线网络数字化、双向化、光纤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双向互动功能,为各级党委政府便民服务提供窗口和平台。促进高清电视、互动电视、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等新业务发展,完善新媒体集成播控平台、监管平台和灾害预警应急发布平台。到2017年,基本形成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

  3.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水平。科学运用宽带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卫星网络等手段,拓宽公共文化资源传输渠道。通过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平台,确保文化产品送到位、送对人,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与群众文化需求的有效对接。加快智能社区建设,将丰富的数字文化资源传输到社区文化室,实现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积极推动云媒体作为全国首家有线电视网络的公共文化平台,实现全覆盖并走在全国前列。推进我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提升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信息化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充分认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推动我市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的重要任务,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途径,积极推进具有南通特点的率先探索和实践创新。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组织领导体系,健全由市文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指导、文化部门牵头的公共文化服务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经费保障、队伍建设、标准制定和组织实施等方面,积极提供支持和保障,实现政策制定协同化、资源配置最优化、服务管理集约化。

  (二)加强示范创建,鼓励基层创新。以示范区创建为抓手,大力推动基层创新,培育一批带动性、导向性强的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典型。及时总结基层实践经验,以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导向,研究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设施建设管理及考核评估标准,大力推广先进工作经验及做法。通过示范区创建,积极探索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内在规律和长效模式,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从传统型向现代版转型升级。以环濠河博物馆群、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等为示范引领,明确示范区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详见附件2《南通市创建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任务分解表》)。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定期督查、信息报送宣传、公众媒体监督和评议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大投入力度,提高综合绩效。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经费保障机制,保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财政支出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和政府财政增长幅度相适应。确保各级公共文化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和免费开放经费,加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运行、管理投入的力度,把政府文化采购、文化下基层、增添数字文化设施设备、队伍培训、精品生产、扶持奖励、文化遗产保护、重点项目实施和重大课题研究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长。对现有各类文化专项资金进行整合,规范和完善公共文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各地加大文化投入。提高彩票公益金用于公共文化事业的投入比例。通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文化产品适配度,提高投入的综合绩效。

  (四)强化考核评价,增强群众获得感。把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创建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作为评价地区科学发展水平、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和创建文明城市、文化先进县(市)的重要内容,纳入“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考核目标。建立年度报告、服务公示、信息公开、公众监督等基本制度,研究制定群众公共文化服务满意度指标和群众评价反馈机制,探索实行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评价,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各级党委政府及文化主管部门定期组织检查督促,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对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及时整改到位,切实增加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做好宣传普及和舆论引导工作,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治理能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培养、使用、激励机制,形成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梯次分明、素质优良的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将公共文化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大对基层文化人才和文化志愿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建立培训上岗制度,镇(街道)和村(社区)文化专兼职人员每年参加文化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配齐配强镇(街道)党委专职宣传委员和村(社区)宣传文化工作人员,每个镇(街道)综合文化站配备在编在职人员不少于3人,每个村(社区)设立政府购买岗位的专职宣传文化管理员不少于1个。在基层文化体育设施设立文化管理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鼓励“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志愿者等专职或兼职从事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文化辅导员进村进社区包片辅导制度,扶持业余文艺团队和乡土文化能人开展文化活动。

 

  附件:1.南通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基本标准(20162020

        2.南通市创建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任务分解表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