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文件 > 部门文件

南通市图书馆新馆标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南通市文广新局 发布时间:2015-05-05 字体:[ ]

 

    受南通市图书馆委托, www.321365.com就南通市图书馆新馆标识系统项目拟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图书馆新馆标识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NTWC2015002

  三、项目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南侧

  四、招标内容:南通市图书馆新馆标识系统项目采购及相关服务,具体包括本项目标识系统的深化设计、制作、供货、安装并调试到位。

  五、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成标识系统的深化设计、制作安装并调试到位,确保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六、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0万元。

  七、项目清单:详见附件2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投标方必须是拥有标识生产、售后的实体单位)。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九、报名时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报名表(见附件3,供下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非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5、公司简况、近期(自2013年至今)财务报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十、报名和入围办法

  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0日下午14时。未按时报名的,视为放弃。

  入围办法:报名时进行资格预审,预审合格的,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图纸;预审不合格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评标时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一、有关时间、地点等信息

  1. 本项目开标时间:2015年 5月20日下午14时。

友情提醒:投标供应商必须在 2015年5月20日下午14时前,将投标文件及样品送达指定地点,拒绝接收在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样品。

  2.招投标及样品递交地点:南通市图书馆报告厅(南通市崇川区启秀路3号)

  十二、参加招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为5000元,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前,通过网银、电汇方式缴纳保证金,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领取招标文件资格。

  账户全称:南通市财政局(需在备注栏里写明:南通市图书馆)

  开户行:交通银行城西支行

  账号:326008601010149020028

  友情提醒: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前,需到交通银行城西支行出具保证金汇出凭据后领取到账凭证,招标方收到供应商提交的保证金到账凭证后发放招标文件及图纸。

  十三、样品要求

  1、书架目录标识1块,具体规格、工艺要求见图纸;

  2、洗手间房门标识大(侧翼)1块,具体规格、工艺要求见图纸。

  十四、联系人:张云、陈海清 电话:(0513)85517892、85099573 监督人:章国林,电话:(0513)85099559